买到臭的火腿肠孩子吃了怎么办
时间:2025-03-09|栏目:青田律师|
法律分析: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时,其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。如销售者拒绝赔偿,建议向工商或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。一般未食用可以申请退货、换货。已经食用,可以向卖方提出适当补偿。出现呕吐等身体不适的情况,就要马上去治疗和做详细的检查,要将这个食品保存送去检测。保存好治疗费用发票、医生报告、购买小票等证据,之后可以进行投诉或者起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可以找经营者索赔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可以向药监局投诉
上一篇:是否合法,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?
下一篇:暂无
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
- 03/09 是否合法,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?
- 03/09 老人开三轮碰了汽车怎么办
- 03/09 联系不到商家可以投诉吗
- 03/09 工厂倒闭,土地使用权归哪方所有?
- 03/09 欠款人证据收集:打电话怎么说?
- 03/09 公司出纳错打款怎么处理
- 03/09 微信因赌博被限制使用,何时可以恢复正常?
- 03/08 工作十几天没签劳动合同犯法吗
- 03/08 一审判决未允许离婚,这该如何操作?
- 03/08 欠600万无力偿还怎么办
- 03/08 民政局可以到银行查询存款吗
- 03/08 承包工程不给工程款怎么办
- 03/08 名誉侵权案开庭后多久判决下来
- 03/08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吗
- 03/08 诈骗案赔偿的利息是怎么算
- 03/08 遇到货运合同纠纷,我应该如何处理?
- 03/08 房屋买卖合同失效,买家该如何处理?
- 03/08 想了解,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可以再次取保吗?
- 03/08 申请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
- 03/08 员工入职4个多月,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,赔偿